街头随处可见的共享充电宝,什么时候变成了“钱包刺客”?收费越来越高、有些设备还不好用,想要投诉却得不到处理,这些关于共享充电宝行业不友好的声音一直存在。
3月11日,深圳市消委会公布了全国首个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现场,街电、搜电、来电、倍电、怪兽、美团、瞎充7家共享充电宝企业代表现场签署了自律公约(下简称“自律公约”),承诺并已基本按照自律公约内容履行。
该自律公约主要包括四大方面的内容。其一,延长免费租借时长,不少于5分钟。其二,缩短计价时间单位,不超过30分钟;其三,严格把控充电质量,落实出厂检测;其四,启用订单暂停机制,提高投诉处置效率。
据悉,2023年,深圳市消委会共收到共享充电宝消费投诉2816宗,同比增长45.30%,恶意扣费、易借难还、押金不退、还错被卡、充电异常为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此外,在今年1月的实地调研中也发现,各品牌甚至是同一品牌共享充电宝存在差异化经营,包括定价权不集中,免费时长、计价单位、单价不尽统一等问题。
据统计,本次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履行范围覆盖深圳市七大主流充电宝品牌近20万个共享充电宝点位(个别企业分步落实半小时计价时间单位)。记者注意到,已有部门企业在小程序的租借说明上进行了调整,此前标注“前一分钟内免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的,调整为“前五分钟内免费,不足0.5小时按0.5小时计算”。
深圳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的最大亮点是对深圳市共享充电宝行业计价时间进行了统一与细化。把充电免费时长统一为5分钟,有效避免租借后发现充电有问题而不能及时归还;此外,还缩短了计价时间单位,约定充电宝租借的计价时间单位不超过半小时,有效保障短时间充电的消费需求。
深圳作为建设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此次出台全国首个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无疑具有示范性作用。自律公约出台,最终的落实情况如何,仍需要更多的监督和观察。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陈盈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