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峨山县平安加油站被罚款1,820,841.85元)
金融界2024年1月26日消息,峨山县平安加油站因账外销售成品油、未反映销售收入,被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你企业检查所属期内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造成少缴相关税款及多退留抵税款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并责令改正。
据公告内容,峨山县平安加油站在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通过“智慧加油”平台收取加油款,少申报销售收入达30,199,688.47元,并造成了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以及多退增值税留抵税额和少反映个人投资者经营所得的情况。峨山县平安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等相关规定,构成了偷税行为。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决定对峨山县平安加油站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741,153.46元,其中:增值税罚款金额1,657,461.8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金额82,873.14元、印花税罚款金额818.45元;以及因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导致多退留抵税款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79,688.39元。以上罚款金额合计1,820,841.85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