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州眉山人苏轼是个大才子,年仅20岁就考取了进士,所写的《刑赏忠厚之至论》则获得了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一时声名大噪,京师之中,人人都在看这位大才子还会写出什么新作。不过到了苏轼29岁时,王安石变法开始。
1071年,34岁的苏轼上书谈论新法的弊病,让王安石十分生气。毕竟任何变法都不可能完美无缺,更何况王安石变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不少人逮着机会就说他的坏话,王安石的压力也很大,所以苏轼撞上了“枪口”。
最终苏轼自请出京,先是担任了杭州通判,几年后被调往了密州任知州,然后又去了徐州,在地方上,苏轼还是屡有功绩,建苏堤、筑黄楼、种植青松等,受到了当地百姓的爱戴。1079年,已经43岁的苏轼被调到了湖州。
在上任后,苏轼向宋神宗写了封《湖州谢表》,其实也就是例行公事,不过苏轼这人有些个性,文中也难免带有些个人色彩,结果不成想“乌台诗案”发生,而这也反映了宋朝廷的紧张局面,苏轼险些被杀,王安石当时退休金陵,也给宋神宗上了折子,说:“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
苏轼保住了性命,被捕黄州,那段时间里,苏轼也是心情郁闷,常常到黄州城外的赤壁山散心,并且写下了现今语文课本上要学习或背诵的《赤壁赋》、《念奴娇·赤壁怀古》等名作。虽然说心里面郁闷,但苏轼也闲不住,并且这地方偏僻,苏轼得自给自足,于是苏轼就带着家人开垦了一块坡地,种田帮补生计,别号“东坡居士”也是在这时候起的。
1085年,宋哲宗即位,高太后临朝听政,苏轼则被召还朝,步步高升,但苏轼看到新法尽废,旧党拼命压制王安石集团的人物,就觉得旧党与所谓“王党”不过是一丘之貉,于是向朝廷提出谏议,结果被贬。
从杭州一路到了徼边荒凉之地海南岛儋州,期间苏轼还在惠州待过,而当时的岭南两广还只是蛮荒之地,许多罪臣都是被流放至此,觉得深感煎熬,宁肯死也不肯被流放岭南。不过苏轼大概是有了经验,经历人生的起起伏伏,却是保持了心中的阔达,随遇而安。
1095年,苏轼在惠州吃上了荔枝,觉得真是人间美味,于是写下了《四月十一日初食荔枝》,其中写到:“海山仙人绛罗襦,红纱中单白玉肤。不须更待妃子笑,风骨自是倾城姝。不知天公有意无,遣此尤物生海隅。”
“海山仙人”指的便是荔枝,而在唐代诗人杜牧《过华清宫绝句》中有“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苏轼写“不须”,意思是说不需要等待杨贵妃的鉴赏,荔枝本身就有动人的资质、绝世的姿容,还特别感叹了一句,天公把这仙品留在凡尘,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
第二年,苏轼还待在广东惠州,又吃到了荔枝,并且提笔再写下了一首《惠州一绝》,然而这一次,苏轼不再特别夸耀荔枝,而是着重说了自己吃荔枝的事情,全诗如下:
“罗浮山下四时春,卢橘杨梅次第新。
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
“每天吃上三百颗荔枝,我愿意永远都做岭南的人。”不过后人对此却是争论了近千年,认为“日啖荔枝三百颗”是苏轼在吹牛,是夸张的写法。大家都清楚,荔枝这东西好吃是好吃,可吃多了容易上火,如果每天真的吃上三百颗,苏轼肯定不会再写“不辞长作岭南人”。
还有人认为苏轼这么写,其实是引用了客家话“一颗荔枝三把火”,但他不太懂,就写成了“日啖荔枝三百颗”。
另外,在该诗中,“卢橘”指的是枇杷,《冷斋夜话》 卷一载:“东坡诗:‘客来茶罢无所有,卢橘杨梅尚带酸。’张嘉甫曰:‘卢橘何种果类? ’答曰:‘枇杷是也。’”
其实《惠州一绝》一诗不仅写了岭南之地的水果,也写出了苏轼苦中作乐的心态,大家都知道,林楠是蛮荒之地,不是人待的地方,苏轼却要说“愿意永远都做岭南的人”,后来苏轼到了儋州,条件更为艰苦,苏轼却给儿子写信,称“无令中朝士大夫知,恐争谋南徙,以分此味(生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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